近日,有網友微博爆料稱陝西丹鳳某局一職工因舉報新竹售屋檢查組收受禮金遭單位施壓而自殺。2月25日,針對職工自殺一事,記者已從丹鳳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周文治處得到證實。(2月25日人民網)
  古往今來,舉報者受到迫害的事情屢見不鮮。2002年,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公務員李文娟,因實名舉報當地國稅局存在的問題而兩度遭到拘留,並被送勞動教養。如今,又有一個年輕的生命因為舉報而逝婚禮顧問費用去。當正義需要付出生命的代價來捍衛,當為非做歹者有八方援手來幫助,無疑讓人感到心寒和膽怯。
  職工舉報上級的違法犯婚禮主持推薦罪行為,為懲治腐敗、打擊違法犯罪提供線索,是其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身為公民的道德良知的體現。然而,令人不安的是,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屢屢聽到被舉報者安然無恙、舉報者飽受打擊報複的慘烈故事,看到“把秦香蓮的狀紙批轉陳世美同志閱處”之類的荒唐鬧劇。
  可以想象,舉報者遭單位施壓、屢受摧殘,是因為他觸及了一群人的利益。有人受賄,就有人行賄。如果舉報成功,那麼,整合負債就是一大群人要丟官削祿,甚至性命不保。這些一條繩上的螞蚱必然要打擊報複、負隅頑抗。所謂官官相護,就是如此,相比之下,正義顯得那麼無助和脆弱,這種情形不可避免地影響到群眾舉報的積極性。
  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就是要保護這種十分脆弱且特別難能可貴的社會良知。它不僅需要道德的庇護,更需婚禮顧問推薦要法律的保護傘。如果能建立一整套舉報激勵、保護機制,切實保護舉報人利益,消除舉報人的後顧之憂,那將大大激活民眾的舉報熱情,並還我們清風正氣。
  文/吳琪琪  (原標題:莫讓“舉報”沒“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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